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臺灣嘉義地方法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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國民法官法庭完成了!歡迎大家來嘉逗陣作法官!嘉義地院邀請嘉義縣(市)工、商業會會員一同認識國民法官制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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座談會合照

國民法官法業經總統於109年8月12日公布,定於112年1月1日施行,屆時年滿23歲的國民符合相關條件者,原則皆有機會被抽選擔任國民法官,親自參與案件審理,與職業法官共同討論,作出兼顧法律與國民期待的判決。

為了讓民眾更加瞭解國民法官制度及法院實際運作情形,嘉義地方法院於9月8日上午邀請嘉義縣、嘉義市工、商業會會員及本院勞動調解委員親蒞新整建完成的國民法官法庭,由本院張志偉庭長介紹國民法官制度,以「第一次當國民法官就上手」為主軸,向與會人員簡潔扼要地傳達制度理念,包含國民法官的選任、職權及國民法官的權利義務,並邀請與會人員坐上法檯,體驗國民法官實際的臨場感;接續由國民法官科張菀純科長介紹國民法官法庭設施,除了新的法庭席位佈置外,國民法官法庭更引入「語音辨識系統」及「錄影回放系統」,藉由科技技術,提升審理過程證據的辨識及效率;另本院政風室蔡宏裕主任就廉政業務、破壞司法信譽事件及年底九合一選舉等主題為相關案例說明,提醒民眾勿以身試法;而本院周俞宏庭長向與會人員介紹本院自日治時期即創院的歷史沿革及院史走廊收藏,讓參訪民眾對於法院的認知不僅僅是冷漠判案的場所,更是充滿歷史人文意涵的重要建築;最後,由本院胡院長文傑、林庭長望民、張庭長志偉、蘇官長姵容及張科長菀純共同參與座談會,現場民眾也把握與法院直接交流的機會,針對今日的主題踴躍發問關於國民法官是否有職前訓練、被選為國民法官卻不具法律知識及缺乏程序專業性造成審判中猶豫不決的情形應如何處置、備位國民法官能否於程序中發言或訊問被告、能否請法院先行發文予被選任之國民法官所屬企業以利職務代理的安排等問題,經胡院長、張庭長及張科長逐一詳細回答,現場反應熱絡,亦消弭民眾對於法院的刻板印象。

司法是保障民眾權益最重要的一道防線,法院的業務更是與民眾息息相關,正確認知司法程序及法院業務,方能有效保障權益。期盼藉由本次活動讓民眾對法院有更進一步的認識,並進而透過各工、商業會的協助,將司法改革制度、廉政相關理念傳遞給更多社會大眾,達到「親民司法,清明法官」及共創廉潔家園的目標。

  • 發布日期:111-09-12
  • 更新日期:111-09-12
  • 發布單位:臺灣嘉義地方法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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