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臺灣嘉義地方法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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國內民事公示送達臺灣嘉義地方法院113年度司執順字第004547號劉麗閔即陳容敏之扣押薪資命令1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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臺灣嘉義地方法院公告
發文日期:中華民國113年3月28日
發文字號:嘉院弘113司執順字第4547號
主旨:公示送達應受送達人劉麗閔即陳容敏之扣押薪資命令1件。
依據:強制執行法第30條之1準用民事訴訟法第149條第1項。
公告事項:
  一、本院113年度司執字第4547號債權人合迪股份有限公司與債務人劉麗閔即陳容敏間票款執行強制執行事件,經本院准許對旨揭當事人公示送達,如旨揭文書現由本書記官保管,應受送達人得隨時來院領取。
  二、應送達旨揭文書如附件。
中  華  民  國  113  年  3   月  28  日
民事執行處順股書記官蕭惟瀞
 

  • 發布日期:113-03-29
  • 更新日期:113-03-29
  • 發布單位:臺灣嘉義地方法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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