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臺灣嘉義地方法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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國內、國外民事公示送達臺灣嘉義地方法院111年度訴字第000249號陳秋碧之6/5言詞辯論期日通知書及111年9 月29日複丈成果圖影本、112年10月26日複丈成果圖 影本、113年2月22日複丈成果圖影本各1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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臺灣嘉義地方法院國內、外公示送達公告
                中華民國113年4月23日
                嘉院弘民服111訴字第249號


主  旨:公示送達被告陳秋碧之言詞辯論期日通知書及111年9
          月29日複丈成果圖影本、112年10月26日複丈成果圖
          影本、113年2月22日複丈成果圖影本各1件。
依  據:民事訴訟法第150條、第151條、第152條。
公告事項:
      一、本件係111年度訴字第249號原告郭奕均與被告陳秋碧
          間分割共有物事件。
      二、應送達之言詞辯論期日通知書及111年9月29日複丈成
          果圖影本、112年10月26日複丈成果圖影本、113年2
          月22日複丈成果圖影本,現由本院書記官保管,應受
          送達人得隨時來院領取。
      三、通知書節本:通知書係通知本件於中華民國113年6月
          5日,在本院第十法庭進行言詞辯論。
      四、被告陳秋碧應按時到場。
      五、上開公告,自黏貼本院公告處之翌日起,發生效力。

    
書記官 張簡純靜



函 稿 代 碼:E012-02-1 第二次公示送達公告(辯論期日通知)
股       別:服股

  • 發布日期:113-04-24
  • 更新日期:113-04-24
  • 發布單位:臺灣嘉義地方法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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