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國外民事公示送達臺灣嘉義地方法院113年度司執字第020562號林麗雀即林鉛銅之繼承人之查封登記書、指界通知、鑑價通知、補正通知。
臺灣嘉義地方法院公告
發文日期:中華民國113年4月25日
發文字號:嘉院弘113司執東字第20562號
主旨:公示送達應受送達人林麗雀即林鉛銅之繼承人之查封登記書、指界通知、鑑價通知、補正通知各乙件。
依據:強制執行法第30條之1準用民事訴訟法第152條。
公告事項:
一、本院113年度司執字第20562號債權人台新國際商業銀行股份有限公司與債務人林麗雀即林鉛銅之繼承人間返還借款強制執行事件,經本院准許對旨揭當事人公示送達,如旨揭文書現由本書記官保管,應受送達人得隨時來院領取。
二、應送達旨揭文書如附件。
中 華 民 國 113 年 4 月 25 日
民事執行處東股書記官楊國色
- 發布日期:113-04-25
- 更新日期:113-04-25
- 發布單位:臺灣嘉義地方法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