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國內、國外刑事公示送達臺灣嘉義地方法院112年度附民字第000354號劉庸安之刑事附帶民事訴訟起訴狀、判決正本
臺灣嘉義地方法院公示送達公告
發文日期:中華民國113年4月22日
發文字號:嘉院弘刑愛112附民354字第1130005704號
主旨:公示送達應送達被告劉庸安之刑事附帶民事訴訟起訴狀及判決正本各一件。
依據:刑事訴訟法第59條第1款、第60條、第62條,民事訴訟法第151條第1項。
公告事項:
一、本件是112年度附民字第354號被告黃耀昇等等請求賠償損害案件。
二、應送達之訴訟文書,現由本院書記官保管,應受送達人得隨時至本院領取。
三、本公示送達自公告之日起30日發生效力。
四、裁判主文(要旨)
原告之訴及假執行之聲請均駁回。
中 華 民 國 113 年 4 月 19 日
股 別:愛股
書記官 陳怡辰
- 發布日期:113-04-26
- 更新日期:113-04-26
- 發布單位:臺灣嘉義地方法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