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臺灣嘉義地方法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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國內民事公示送達臺灣嘉義地方法院113年度司執字第022205號楊憲章即楊顯隆之繼承人之113年6月7日指界通知、113年6月26日詢價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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臺灣嘉義地方法院公告
發文日期:中華民國113年5月7日
發文字號:嘉院弘113司執簡字第22205號
 
主旨:公示送達應受送達人楊憲章即楊顯隆之繼承人之113年6月7日指界通知1件。
依據:強制執行法第30條之1準用民事訴訟法第149條第1項第1
公告事項:
  一、本院113年度司執字第22205號債權人京城商業銀行股份有限公司與債務人楊憲章即楊顯隆之繼承人間債務執行強制執行事件,經本院准許對旨揭當事人公示送達,如旨揭文書現由本書記官保管,應受送達人得隨時來院領取。
  二、應送達旨揭文書如附件。
 
中  華  民  國  113  年  5   月  7   日
 
民事執行處簡股書記官江靜盈
  • 發布日期:113-05-07
  • 更新日期:113-05-07
  • 發布單位:臺灣嘉義地方法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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