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臺灣嘉義地方法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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國內、國外民事公示送達臺灣嘉義地方法院113年度訴字第000283號被告曾滄濱之通知書、起訴狀節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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臺灣嘉義地方法院國、外公示送達公告
中華民國113年5月6日
嘉院弘民捷113訴字第283號
 
主    旨:公示送達被告曾滄濱之起訴狀繕本1件及言詞辯論期日通知書2件。
依  據:民事訴訟法第149條、第151條、第152條。
公告事項:
      一、本件係113年度訴字第283號原告唯一三角窗土地開發有限公司與被告黃靖雯等間分割共有物事件。
      二、應送達之起訴狀繕本及言詞辯論期日通知書,現由本院書記官保管,應受送達人得隨時來院領取。
      三、通知書節本:通知書1係通知本件於中華民國113年6月4日下午2時30分,在本院第10法庭進行言詞辯論。通知書2係通知本件於中華民國113年12月31日下午2時30分,在本院第10法庭進行言詞辯論。
      四、被告曾滄濱應按時到場。
五、起訴狀節本如附件。
 
 書記官 蘇春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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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起訴狀節本pdf
  • 發布日期:113-05-08
  • 更新日期:113-05-08
  • 發布單位:臺灣嘉義地方法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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