臺灣嘉義地方法院停止應買公告 發文日期:中華民國113年4月28日 發文字號:嘉院弘112司執毅字第40459號 主旨:本院112年度司執字第40459號債務執行強制執行事件,因第三人聲明應買,原定113年4月17日起公告應買債務人所有不動產之程序停止。 民 事 執 行 處 司法事務官 何宣逸 決行 股別:毅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