臺灣嘉義地方法院停止應買公告 發文日期:中華民國113年4月30日 發文字號:嘉院弘112司執東字第39615號 主旨:本院112年度司執字第39615號債務執行強制執行事件,因債權人聲請減價拍賣,原定113年4月19日起公告應買債務人所有不動產之程序停止。 民 事 執 行 處 司法事務官 朱旆瑩 決行 股別:東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