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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規資訊公告〕:傳染病流行疫情嚴重期間司法程序特別條例,自民國110年6月25日公布施行,並於110年6月27日生效。
立法院於一百十年六月十八日三讀通過「傳染病流行疫情嚴重期間司法程序特別條例」,並經中華民國一百十年六月二十五日總統華總一義字第 11000058791 號令制定公布全文 13 條;並自公布日施行,至一百十二年六月三十日止,施行期間屆滿,得經立法院同意延長之。
註:
一、施行地區(即全國),請詳附檔。
二、條例內容請詳相關連結(全國法規資料庫網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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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司法院、行政院令(關於傳染病流行疫情嚴重期間司法程序特別條例第二條之施行地區)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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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發布日期:110-06-30
- 更新日期:110-06-30
- 發布單位:臺灣嘉義地方法院文書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