因本院唯一公證人病假,公證處於民國112年5月31日下午起至6月9日止, 暫停受理公、認證業務,惟仍有提供相關業務諮詢、受理預約服務, 民眾如有立即辦理之需求, 可前往本院所屬民間公證人事務所(公證效力、費用均與法院相同) 或鄰近法院公證處洽詢,亦可於6月9日後再擇日來聲請 造成不便,祈請見諒。