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臺灣嘉義地方法院因應疫情,自110年5月19日起至5月31日止,民事執行處暫停部分執行行為新聞稿
臺灣嘉義地方法院因應疫情,自110年5月19日起至5月31日止,民事執行處暫停部分執行行為新聞稿
民事執行案件暫停執行行為如下:
一、自110年5月19日起至5月31日止,拍賣期日均予暫停。
二、各股強制執行作為必須進入建築物者,如點交、履勘、遷讓房屋、拆屋交地及強制鑑價等行為,因恐室內無法保持社交距離,且容易引起不特定人群聚,除個案有急迫情事外,亦自110年5月19日起至5月31日止,全部暫停。其他強制執行行為是否停止,請洽承辦股。
三、以上案件之當事人或訴訟關係人,若有相關疑問,請逕洽承辦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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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發布日期:110-05-18
- 更新日期:110-05-18
- 發布單位:臺灣嘉義地方法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