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臺灣嘉義地方法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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因應疫情指揮中心宣布全國疫情第二級警戒繼續延長至9月20日止,本院相關措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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依司法院110年9月6日新聞稿及「因應COVID-19疫情第二級警戒地區之法院防疫指引」(110年9月6日版),本院防措施如下:
一、開庭:將依個案情形,選擇遠距視訊開庭或實體開庭。
(一)遠距視訊開庭:基於防疫優先原則,若符合遠距視訊之法令及軟硬體設備條件,且能維護當事人及關係人合法權益之情形,斟酌個案情形,使用遠距視訊方式開庭。
(二)實體開庭加強防疫措施,應保持安全社交距離:
1.旁聽區採間隔座。
2.若可預見旁聽人數或在庭人數較多時,將更換至較大法庭,或改以增開一個以上延伸法庭等遠距視訊方式進行。延伸法庭之在庭人數控管、座席安排處理,亦依上述原則辦理。(詳細各法庭可容納旁聽區之人數業已公告於本院「防疫專區」)

*註:司法院指出,「傳染病流行疫情嚴重期間司法程序特別條例」適用於第三級以上疫情警戒期間,故於7月27日全國疫情警戒調降為第二級後,並不適用。

二、民事強制執行程序如期進行。

三、聯合服務中心各項業務正常運作。但為減少感染風險,訴訟輔導服務請儘量以電話、線上諮詢,其他服務得以郵寄、線上或多元繳費等避免接觸之方式辦理。

四、公證處業務正常運作。

  • 發布日期:110-09-07
  • 更新日期:110-09-07
  • 發布單位:臺灣嘉義地方法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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