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臺灣嘉義地方法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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臺灣嘉義地方法院-逗陣作法官 嘉義地院邀請嘉義縣、市村(里)、鄰長一起「逗陣繞法院」-新聞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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胡文傑院長致詞

       國民法官法業經總統於109年8月12日公布,定於112年1月1日施行,屆時年滿23歲的國民符合相關條件者,原則皆有機會被抽選擔任國民法官,親自參與案件審理,與職業法官共同討論,作出兼顧法律與國民期待的判決。

       為了讓民眾對國民法官制度及法院便民措施有進一步的認識,臺灣嘉義地方法院於9月7日(星期二)上午9時辦理「逗陣繞法院之國民法官PLUS」活動,邀請嘉義縣、市村(里)、鄰長及社區發展協會等人員至法院參訪。

       本次活動邀請本院蘇姵文庭長介紹「國民參與刑事審判制度」,蘇庭長首先以「花甲男孩轉大人」電視劇片段引入法庭概念,另介紹美國、日本、韓國等國家國民參審制度,帶入即將實行的國民法官法制度及注意事項,讓來賓們對於國民法官的選任、職權、保護、國民法官應具備的態度,有更進一步的認識。接續由訴訟輔導科王博昭科長及研考科張振崑科長分別帶領各村(里)鄰長進入法庭旁聽,實際感受法院真實案件開庭的狀況,並介紹本院院史走廊、拍賣程序、聯合服務中心業務及民眾查詢機等法院各項便民措施,讓各位村(里)鄰長認識法院各項快速、便捷與現代化的便民服務。

       在座談會上,先由本院周俞宏庭長介紹ADR訴訟外解決紛爭機制,透過調解、協商及仲裁等方式,更能迅速、有效地解決紛爭。此外,並就本院勞動事件調解制度成效進行解說,增進與會人員對相關法律制度的認識。後續由胡文傑院長主持座談會,胡院長以活潑生動的語言推廣國民法官制度,期待村里(鄰)長能向民眾宣導。會中與會人員踴躍發問,並由庭長及科長逐一回答,氣氛熱絡。

       司法是保障民眾權益最重要的一道防線,法院的業務更是與民眾息息相關,正確認知司法程序及法院業務,方能有效保障權益。為了讓社會大眾正確瞭解司法制度與法院,嘉義地院透過嘉義縣、市政府的協助,邀請嘉義縣、市村(里)、鄰長及社區發展協會等人員一起「逗陣繞法院」,親身走入法院,體驗法庭審理程序及參觀法院業務的運作,並直接與法院人員互動交流,希望藉由本次活動,對法院及訴訟程序有更進一步的認識,並透過各位社會賢達的協助將正確訴訟觀念傳遞給更多社會大眾,達到「司法透明、親民司法」的目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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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臺灣嘉義地方法院逗陣遶法院活動新聞稿odt
  • 臺灣嘉義地方法院逗陣遶法院活動新聞稿pdf
  • 發布日期:110-09-07
  • 更新日期:110-09-07
  • 發布單位:臺灣嘉義地方法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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