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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院因應COVID-19疫情第二級警戒之防疫措施
依司法院「因應COVID-19疫情第二級警戒地區之法院防疫指引」(110年10月28日版),本院防疫措施如下:
一、開庭:將依個案情形,選擇遠距視訊開庭或實體開庭。
(一)遠距視訊開庭:基於防疫優先原則,如符合遠距視訊之法令及軟硬體設備條件,且能維護當事人及關係人合法權益之情形,斟酌個案情形,使用遠距視訊方式開庭。
(二)實體開庭加強防疫措施,應保持安全社交距離。
二、民事強制執行程序如期進行。
三、聯合服務中心各項業務正常運作。但為減少感染風險,訴訟輔導服務請儘量以電話、線上諮詢,其他服務得以郵寄、線上或多元繳費等避免接觸之方式辦理。
四、公證處業務正常運作。
*註:如有最新指引,另行公告。
- 發布日期:110-10-29
- 更新日期:110-11-12
- 發布單位:臺灣嘉義地方法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