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臺灣嘉義地方法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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嘉己人暫時免做工 有機會逗陣作法官 嘉義地院邀請嘉義縣工業團體作夥瞭解國民法官制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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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院胡院長文傑致詞

國民法官法業經總統於109年8月12日公布,定於112年1月1日施行,屆時年滿23歲的國民符合相關條件者,原則皆有機會被抽選擔任國民法官,親自參與案件審理,與職業法官共同討論,作出兼顧法律與國民期待的判決。

為了讓民眾對國民法官制度、企業誠信及破壞司法信譽案件有進一步的認識,嘉義地院於3月30日下午辦理「逗陣繞法院之與工業團體有約」活動,邀請嘉義縣民雄、頭橋、朴子、義竹及嘉太等工業區廠商至民雄工業區服務中心瞭解相關知識。

本次活動邀請本院謝其達審判長介紹「國民法官法制度」,謝審判長以輕鬆互動的方式帶入即將實行的國民法官法及注意事項,讓來賓們對於國民法官的任務、選任、職權、保護、國民法官應具備的態度,有更進一步的認識,席間有廠商即時提問國民法官是否會先受到新聞媒體報導影響,因而對審理案件有先入為主的印象,謝審判長表示於選任程序過程中,會由檢察官及法官先詢問有意願擔任國民法官民眾對於該案件的熟悉度,進而決定是否適合繼續擔任國民法官;接續由臺灣高等法院政風室連心蘭主任主講「從國家廉政政策淺談企業誠信」及「認識破壞司法信譽案件」等主題,連主任先分享去年我國清廉印象指數大幅進步,介紹我國當前廉政政策並透過近年來重大新聞事件及廉政署微電影「幸福‧勻勻仔行」等影片,導入誠信應為企業永續經營發展的重要核心價值;另外說明近年來「破壞司法信譽」的案例,並輔以新聞報導影片及發放宣導資料,讓在場廠商瞭解正確訴訟方法,且提供查詢選任律師的注意事項、檢舉通報窗口及法律諮詢管道,以避免被有心人士詐騙。

最後,由本院胡院長文傑、臺灣高等法院政風室連主任心蘭、嘉義縣民雄頭橋工業區廠商聯合協進會林理事長文村及經濟部工業局民雄(兼頭橋)工業區服務中心陳主任勇維共同參與座談會,針對在場廠商踴躍發問有關國民法官多數決計算方式、因工作上重大需要致執行國民法官執行職務顯有困難之認定方式、國民法官得否加保意外險、人身保護措施等問題,經胡院長逐一詳細回答,現場熱絡。

會後有廠商詢問有關企業遭侵占財物、私部門企業誠信之法律問題,連主任具體說明後讓該廠商獲益良多,且多數廠商代表肯定本次活動舉辦內容豐富,也認為法院很親民沒有神秘面紗,應廣為宣傳國民法官、企業誠信及破壞司法信譽案件等議題。

司法是保障民眾權益最重要的一道防線,法院的業務更是與民眾息息相關,正確認知司法程序及法院業務,方能有效保障權益,並防杜有心人士假藉司法人員名義詐騙事件;另外,企業是社會發展穩定的力量,在創新、拚經濟的同時,也要重視遵循法令規範與企業誠信。為了讓社會大眾正確瞭解司法制度及企業誠信,嘉義地院邀請嘉義縣內工業團體一起瞭解國民法官、企業誠信等價值,直接與法院人員交流互動,期盼藉由本次活動對法院有更進一步的認識,並進而透過各工業團體的協助,將司法改革制度、企業誠信知識傳遞給更多社會大眾,達到「親民司法、清明法官」及共創廉潔家園的目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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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本院111年3月30日逗陣遶法院活動(後)新聞稿pdf
  • 本院111年3月30日逗陣遶法院活動(後)新聞稿odt
  • 發布日期:111-03-31
  • 更新日期:111-03-31
  • 發布單位:臺灣嘉義地方法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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