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臺灣嘉義地方法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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國內民事公示送達臺灣嘉義地方法院112年度 司執字第22895號吳隆之扣押存款命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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臺灣嘉義地方法院公告
發文日期:中華民國112年5月30日
發文字號:嘉院傑112司執速字第22895號
 
主旨:公示送達應受送達人吳隆之執行命令1件。
依據:強制執行法第30條之1準用民事訴訟法第149條
公告事項:
  一、本院112年度司執字第22895號債權人遠東國際商業銀行股份有限公司與債務人吳隆間債務執行強制執行事件,經本院准許對旨揭當事人公示送達,如旨揭文書現由本書記官保管,應受送達人得隨時來院領取。
  二、應送達旨揭文書如附件。
 
中  華  民  國  112  年  5   月  30  日
 
民事執行處速股書記官馬嘉蓮
  • 發布日期:112-05-30
  • 更新日期:112-05-30
  • 發布單位:臺灣嘉義地方法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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