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國內民事公示送達臺灣嘉義地方法院112年度嘉小調字第562號林東暉之開庭通知、起訴狀繕本
臺灣嘉義地方法院嘉義簡易庭公示送達公告
中華民國112年6月1日
嘉院傑民嘉丙112年度嘉小調字第562號
主 旨:公示送達相對人林東暉之起訴狀繕本、調解程序期日
通知書各1件。
依 據:民事訴訟法第149條第1項第1款、第150條、第151
條、第152條。
公告事項:
一、本件是112年度嘉小調字第562號侵權行為損害賠償事
件。
二、應送達之起訴狀繕本、調解程序期日通知書,現由本
院書記官保管,相對人得隨時來院領取。
三、通知書是通知本案於中華民國112年7月4日上午10時
10分,在本院嘉義簡易庭調解室(60081嘉義市文化
路308之1號)開調解程序。
四、如不於調解期日到場,本院得依到場當事人之聲請命
即為訴訟之辯論,並得依職權一造辯論判決。
五、相對人應按時到場。
書記官 周瑞楠
- 發布日期:112-06-02
- 更新日期:112-06-02
- 發布單位:臺灣嘉義地方法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