發文日期:中華民國111年8月17日 發文字號:嘉院傑110司執利字第18379號 主旨:本院110年度司執字第18379號拍賣抵押物強制執行事件,因債權人撤回執行,原定111年8月24日拍賣債務人所有不動產之程序停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