發文日期:中華民國111年9月19日 發文字號:嘉院傑110司執利字第16370號 主旨:本院110年度司執字第16370號返還投資款強制執行事件,因債權人撤回執行,原定111年9月21日拍賣債務人所有不動產之程序停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