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臺灣嘉義地方法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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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09年度司執字第31822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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發文日期:中華民國110年10月4日
發文字號:嘉院傑109司執利字第31822號
主旨:本院109年度司執字第31822號票款執行強制執行事件,因當事人未經合法送達,原定民國110年10月6日拍賣債務人所有不動產之程序停止。
 

  • 發布日期:110-10-04
  • 更新日期:110-10-04
  • 發布單位:臺灣嘉義地方法院民事執行紀錄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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