發文日期:中華民國111年3月22日 發文字號:嘉院傑110司執誠字第34024號 主旨:本院110年度司執字第34024號給付管理報酬強制執行事件,因債權人撤回執行,原定111年4月12日下午4時整拍賣債務人湯光民律師即陳崑之財產管理人所有不動產之程序停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