發文日期:中華民國111年3月23日 發文字號:嘉院傑110司執利字第37825號 主旨:本院110年度司執字第37825號拍賣抵押物強制執行事件,因延緩執行,原定111年4月20日拍賣債務人所有不動產之程序停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