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臺灣嘉義地方法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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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11司執弘字第6314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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臺灣嘉義地方法院停止應買公告
發文日期:中華民國111年8月4日
發文字號:嘉院傑111司執弘字第6314號
主旨:本院111年度司執字第6314號給付借款強制執行事件,因債權人聲請減價拍賣,原定111年7月26日起至111年10月25日止公告應買債務人所有不動產之程序停止。

民 事 執 行 處
司法事務官  馮善詮  決行
股別:弘股
 

  • 發布日期:111-08-04
  • 更新日期:111-08-04
  • 發布單位:臺灣嘉義地方法院民事執行紀錄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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