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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11司執24513號
臺灣嘉義地方法院公告(稿)
發文日期:中華民國112年1月18日
發文字號:嘉院傑111司執宇字第24513號
主旨:停止本院111年度司執字第24513號特別拍賣程序3個月之公告。
說明:本院受理111年度司執字第24513號債權人蔡佩芸即蔡佩眞與債務人謝嘉勝間拍賣抵押物間強制執行事件,業已定於民國112年2月23日拍賣。
民 事 執 行 處
司法事務官 林桂香 決行
- 發布日期:112-01-18
- 更新日期:112-01-18
- 發布單位:臺灣嘉義地方法院民事執行紀錄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