臺灣嘉義地方法院公告 發文日期:中華民國110年6月3日 發文字號:嘉院傑109司執簡字第42014號 主旨:停止本院109年度司執字第42014號特別拍賣程序3個月之公告。 說明:本院受理109年度司執字第42014號債權人中國信託商業銀行股份有限公司與債務人黃信祺間債務執行間強制執行事件。 民 事 執 行 處 司法事務官 洪志亨 決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