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少年法庭組織
團隊運作:
- 少年法庭庭長一人,由本院刑事庭庭長兼任。
- 少年法庭法官二人,由司法院遴選具有少年保護之學識、經驗與熱忱者,負責少年保護法庭及少年刑事法庭的審判業務,並指揮監督各種處分之執行。
- 調查保護室,負責少年事件之調查及各種保護處分之執行,置主任調查保護官一人,綜理及分配少年調查及保護業務。
- 少年調查及保護官六人。少年調查官主要職掌為調查、蒐集關於少年保護事件之資料、對於少年觀護所少年之調查事項、法律所定之其他事務,包括:出庭陳述意見、急速輔導、交付觀察及轉介處分之執行等。少年保護官的主要職掌則為各項保護處分之執行,輔導及監督角色並重,包括:假日生活輔導、保護管束、安置輔導、勞動服務、親執教育之執行等。其他業務包括社會資源的連結與運用、少年輔導志工及定期舉辦個案研討會等,以充實少年輔導工作的內容,使觀護工作能發揮最大的效果。
- 心理測驗員一名,負責心理測驗之實施、計分及解釋,協助少年調查保護官就少年事件調查及各種保護處分執行。
- 心理輔導員一名,負責特殊或危機個案輔導及團體輔導,親職教育之規劃及推展,協助少年調查保護官就少年事件調查及各種保護處分執行。
- 佐理員一名,負責觀護行政業務之進行。
- 男女檢驗員各一名,負責尿液採集及檢驗,並支援其他行政業務。
職稱 | 工作內容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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祥少股庭長 | 少年保護法庭及少年刑事法庭的審判業務,並指揮監督各種處分之執行。 |
平少股法官 | 少年保護法庭及少年刑事法庭的審判業務,並指揮監督各種處分之執行。 |
修少股法官 | 少年保護法庭及少年刑事法庭的審判業務,並指揮監督各種處分之執行。 |
甲股主任調查保護官 | 負責調查保護室之行政業務,督導少年調查保護官,並綜理及分配少年調查及保護業務。 |
乙股少年保護官 | 負責少年事件之調查及少年保護處分之執行、法律所定之其他事務。 |
丙股少年保護官 | 負責少年事件之調查及少年保護處分之執行、法律所定之其他事務。 |
丁股少年調查官 | 負責少年事件之調查及少年保護處分之執行、法律所定之其他事務。 |
戊股少年保護官 | 負責少年事件之調查及少年保護處分之執行、法律所定之其他事務 |
己股少年調查官 | 負責少年事件之調查及少年保護處分之執行、法律所定之其他事務。 |
庚股少年調查官 | 負責少年事件之調查及少年保護處分之執行、法律所定之其他事務。 |
心理測驗員 | 負責心理測驗之實施、計分及解釋,協助少年調查保護官就少年事件調查及各種保護處分執行。 |
心理輔導員 | 負責特殊或危機個案輔導及團體輔導,親職教育之規劃及推展,協助少年調查保護官就少年事件調查及各種保護處分執行。 |
檢驗佐理員 | 負責尿液採集及送檢驗,並支援觀護行政業務。 |
佐理員 | 負責觀護行政業務之進行。 |
- 發布日期:110-05-10
- 更新日期:113-02-17
- 發布單位:臺灣嘉義地方法院調查保護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