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臺灣嘉義地方法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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少年法庭組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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少年法庭之配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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團隊運作:

  1. 少年法庭庭長一人,由本院刑事庭庭長兼任。
  2. 少年法庭法官二人,由司法院遴選具有少年保護之學識、經驗與熱忱者,負責少年保護法庭及少年刑事法庭的審判業務,並指揮監督各種處分之執行。
  3. 調查保護室,負責少年事件之調查及各種保護處分之執行,置主任調查保護官一人,綜理及分配少年調查及保護業務。
  4. 少年調查及保護官六人。少年調查官主要職掌為調查、蒐集關於少年保護事件之資料、對於少年觀護所少年之調查事項、法律所定之其他事務,包括:出庭陳述意見、急速輔導、交付觀察及轉介處分之執行等。少年保護官的主要職掌則為各項保護處分之執行,輔導及監督角色並重,包括:假日生活輔導、保護管束、安置輔導、勞動服務、親執教育之執行等。其他業務包括社會資源的連結與運用、少年輔導志工及定期舉辦個案研討會等,以充實少年輔導工作的內容,使觀護工作能發揮最大的效果。
  5. 心理測驗員一名,負責心理測驗之實施、計分及解釋,協助少年調查保護官就少年事件調查及各種保護處分執行。
  6. 心理輔導員一名,負責特殊或危機個案輔導及團體輔導,親職教育之規劃及推展,協助少年調查保護官就少年事件調查及各種保護處分執行。
  7. 佐理員一名,負責觀護行政業務之進行。
  8. 男女檢驗員各一名,負責尿液採集及檢驗,並支援其他行政業務。
嘉義地方法院少年法庭成員介紹
職稱 工作內容
祥少股庭長 少年保護法庭及少年刑事法庭的審判業務,並指揮監督各種處分之執行。
平少股法官 少年保護法庭及少年刑事法庭的審判業務,並指揮監督各種處分之執行。
修少股法官 少年保護法庭及少年刑事法庭的審判業務,並指揮監督各種處分之執行。
甲股主任調查保護官 負責調查保護室之行政業務,督導少年調查保護官,並綜理及分配少年調查及保護業務。
乙股少年保護官 負責少年事件之調查及少年保護處分之執行、法律所定之其他事務。
丙股少年保護官 負責少年事件之調查及少年保護處分之執行、法律所定之其他事務。
丁股少年調查官 負責少年事件之調查及少年保護處分之執行、法律所定之其他事務。
戊股少年保護官 負責少年事件之調查及少年保護處分之執行、法律所定之其他事務
己股少年調查官 負責少年事件之調查及少年保護處分之執行、法律所定之其他事務。
庚股少年調查官 負責少年事件之調查及少年保護處分之執行、法律所定之其他事務。
心理測驗員 負責心理測驗之實施、計分及解釋,協助少年調查保護官就少年事件調查及各種保護處分執行。
心理輔導員 負責特殊或危機個案輔導及團體輔導,親職教育之規劃及推展,協助少年調查保護官就少年事件調查及各種保護處分執行。
檢驗佐理員 負責尿液採集及送檢驗,並支援觀護行政業務。
佐理員 負責觀護行政業務之進行。
  • 發布日期:110-05-10
  • 更新日期:113-02-17
  • 發布單位:臺灣嘉義地方法院調查保護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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