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少年心理測驗
智能評估
測驗名稱 | 適用對象 | 國小至高中 |
托尼非語文智力測驗(普及版) | 測驗目的 | 評定個案智商,作為是否轉介或介入輔導之參考依據。 |
測驗內容 | 測量解決圖形推理問題的能力,著重在推理或解決問題。以抽象的圖形來代替圖畫或文字,以減除在語言、文化上的限制。 | |
施測建議 | 多半用於年幼的、不識字的、語文有困難的個案,以作為智能評估的初步篩選。 | |
測驗方式 | 團體施測或個別施測均可 | |
測驗時間 | 約30分鐘 |
人格及行為評估
測驗名稱 | 適用對象 | 國中、高中職 |
賴氏人格測驗 | 測驗目的 | 了解個案的人格特質,以作為生活輔導、教育輔導、職業輔導之依據。 |
測驗內容 | 包括內外向性格、社會適應、情緒穩定三大因素共十三個量表(包括虛偽量表)。 | |
施測建議 | 建議可以適用於審前調查個案。 | |
測驗方式 | 團體測驗或個別施測均可 | |
測驗時間 | 約40分鐘 |
測驗名稱 | 適用對象 | 國中、高中職 |
基本人格測驗 | 測驗目的 | 評量個案在個人內在與人際之間重要的心理功能。 |
測驗內容 | 包括個人焦慮、社會焦慮、情緒不穩定三大向度共十個量表。 | |
施測建議 | 建議可以用於審前調查個案。 | |
測驗方式 | 團體測驗或個別測驗均可 | |
測驗時間 | 約30分鐘 |
測驗名稱 | 適用對象 | 11-18歲 |
田納西自我概念量表 | 測驗目的 | 了解個案對自我的概念。 |
測驗內容 | 探討個人生理、心理、家庭、社會、和道德倫理等多向度描述。(76題) | |
施測建議 | 建議可以用於審前調查個案。 | |
測驗方式 | 團體測驗或個別測驗均可 | |
測驗時間 | 約15分鐘 |
測驗名稱 | 適用對象 | 國中、高中職 |
健康、性格、習慣量表 | 測驗目的 | 提供三大類型心理疾病、整體心理功能及心理健康程度,具臨床心理診斷功能,可用來處理問題或轉介,具體回答心理健康、性格偏差、自殺傾向的問題 |
測驗內容 | 幫助分辨個案的心理健康狀態及心理功能概況。 | |
施測建議 | 對於精神及人格問題的初步診斷,為良好的測驗工具,但不適合瞭解人格全貌,建議於懷疑有精神或人格問題時,才使用該測驗。 | |
測驗方式 | 團體測驗或個別測驗皆可 | |
測驗時間 | 約50分鐘 |
測驗名稱 | 適用對象 | 15歲以上 |
人際行為量表 | 測驗目的 | 了解個案對自我信心及與人相處的各種風貌,以找出個人在人際行為方面的問題。 |
測驗內容 | 自我肯定量尺、攻擊性量尺、關係量尺、效度量尺為建構,結果分別以男性與女性兩種剖面圖對比。(245題) | |
施測建議 | 自我肯定量尺、攻擊性量尺、關係量尺、效度量尺為建構;建議可以用於保護處分之個案。 | |
測驗方式 | 團體測驗或個別測驗皆可 | |
測驗時間 | 約40分鐘 |
測驗名稱 | 適用對象 | 小四至國三 |
行為困擾量表 | 測驗目的 | 評量個案之行為困擾,以協助輔導及補救工作推展。 |
測驗內容 | 分五個量表(自我關懷、身心發展、學生生活、人際關係、家庭生活)與誠實指標。(53題) | |
施測建議 | 瞭解個案困擾所在,作為輔導之依據,且可以前後施測以確定個案的改善情形;建議可以用於保護處分之個案。 | |
測驗方式 | 團體測驗或個別測驗皆可 | |
測驗時間 | 約25分鐘 |
家庭狀況評估
測驗名稱 | 適用對象 | 國中、高中職 |
家庭環境診斷 | 測驗目的 | 協助短時間內瞭解個案的家庭環境,以利對於個案做為輔導的依據 |
測驗內容 | 家庭環境分成靜態環境(家庭的一般狀況、子女的教育設施、家庭的文化)與動態環境(家庭的一般氣氛、子女的教育關心),共五項。(56題) | |
施測建議 | 建議可以用於審前調查個案。 | |
測驗方式 | 團體測驗或個別測驗皆可 | |
測驗時間 | 約30分鐘 |
測驗名稱 | 適用對象 | 國中二年級 |
父母管教態度測驗 | 測驗目的 | 探求個案問題行為的起因,並將父母管教態度做客觀診斷,給父母家長一個有效的指導,並作為親職教育輔導之依據。 |
測驗內容 | 父母管教態度分為拒絕、嚴格、溺愛、期待、矛盾和紛歧等六種。 | |
施測建議 | 建議可以用於保護處分之個案 | |
測驗方式 | 團體測驗或個別測驗皆可 | |
測驗時間 | 約30分鐘 |
性向測驗
測驗名稱 | 適用對象 | 國中、高中職 |
中學多元性向測驗 | 測驗目的 | 評估潛在不同能力的相對優勢,以便作為生涯規劃與教育輔導之參考。 |
測驗內容 | 分語文推理、數學能力、科學推理、知覺速度與確度、空間關係、抽象推理、字詞釋意、文法修辭等八種能力。 | |
施測建議 | 瞭解個案的性向所在;建議可以用於保護處分之個案。 | |
測驗方式 | 團體測驗或個別測驗皆可 | |
測驗時間 | 約100分鐘 |
興趣測驗
測驗名稱 | 適用對象 | 國中、高中職 |
興趣測驗 | 測驗目的 | 使個案對於自己的興趣有所了解,作為報考學校或選擇職業之參考資料。 |
測驗內容 | 包括九項興趣範圍,每項興趣涵蓋二十種活動或工作。 | |
施測建議 | 瞭解個案的興趣所在;建議可以用於保護處分之個案。 | |
測驗方式 | 團體測驗或個別測驗皆可 | |
測驗時間 | 約50分鐘 |
- 發布日期:110-05-10
- 更新日期:110-05-10
- 發布單位:臺灣嘉義地方法院調查保護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