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行政訴訟
臺灣嘉義地方法院行政訴訟案件自112年8月15日後移撥高雄高等行政法院地方行政訴訟庭公告:
主旨:公告現繫屬於本院行政訴訟庭之案件,如未及於112年8月14日前審結,將全案移由高雄高等行政法院地方行政訴訟庭接續審理。
依據:行政訴訟堅實第一審新制定自112年8月15日施行辦理。
公告事項:
本院行政訴訟庭審理之簡易訴訟程序事件、交通裁決事件、收容聲請事件及其他法律規定由地方法院行政訴訟庭審理之行政訴訟事件,移由高雄高等行政法院地方行政訴訟庭(https://ksb.judicial.gov.tw)辦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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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發布日期:110-05-05
- 更新日期:112-08-15
- 發布單位:臺灣嘉義地方法院民事紀錄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