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臺灣嘉義地方法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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臺灣嘉義地方法院因應COVID-19疫情延長第三級警戒至7月12日,關於開庭、強制執行、公證處業務等防疫措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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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院因應COVID-19疫情延長第三級警戒至7月12日,關於開庭、強制執行、公證處業務等防疫措施
一、暫緩開庭及部分強制執行行為:
(一)原則上仍暫緩開庭。但:1.具時效性(如已定期宣判或羈押中被告案件)、緊急性(如證據保全事件)或其他認有即時處理必要之案件,或是2.個案符合遠距視訊(包含延伸法庭)之法令及軟硬體設備條件,且能維護當事人及關係人合法權益之情形,得由法官斟酌具體情形,例外開庭。
(二)暫緩部分強制執行行為
1、拍賣期日如期進行,但因應防疫需求,投標室進行人流管制,請於投標後,領取收看開標直播ID,依現場人員指示離開不逗留,至本院一樓戶外或其他空曠處所,以手機連線觀看開標直播。(關於是否停止拍賣、停止應買,請於官網「新聞公告」項下再查詢「停止拍賣」或「停止應買」,或逕洽承辦股查詢)
2、各股強制執行作為必須進入建築物者,如點交、履勘、遷讓房屋、拆屋交地及強制鑑價等行為,因恐室內無法保持社交距離,且容易引起不特定人群聚,除個案有急迫情事外,至7月12日止,全部暫停。
3、以上案件之當事人或訴訟關係人,若有相關疑問,請逕洽承辦股。
(三)本院每日均會更新庭期如期召開及民事執行程序取消等資訊公告於官網。

二、訴訟輔導服務停止臨櫃服務至7月12日止,僅受理電話及視訊線上諮詢。

三、公證處:
除具時效性、緊急性、必要性之公、認證事件外,均暫緩受理至7月12日止。

  • 發布日期:110-06-29
  • 更新日期:110-06-29
  • 發布單位:臺灣嘉義地方法院文書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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