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臺灣嘉義地方法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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常見問題4--國民法官備選階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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問題 答案
一、我收到備選國民法官通知書了,接下來要做什麼?

備選國民法官通知書,只是要通知您已經經過抽選及審核程序,成為次年度的備選國民法官,在明年有適用國民法官法的案件時,您有機會被抽選成為候選國民法官,甚至擔任國民法官、備位國民法官的職務,以方便您進行必要的心理建設或生活規劃喔!

二、我沒有意願擔任國民法官,為什麼要強迫我參加?

收到備選國民法官通知,只是通知您下個年度可能在個案中被抽選擔任候選國民法官,您可以等到真的收到候選國民法官通知時,再想想看是否有得以拒絕擔任國民法官的事由。

基本上,擔任國民法官不只是您的權利,同時也是一份國民應盡的義務。如果您沒有得以拒絕擔任國民法官的事由,我們竭誠歡迎您來參與國民參與審判程序。這不僅僅是人生難得的體驗,而且到庭參與候選國民法官選任程序,我們將給付一日1500元日費,及交通費。如果幸運抽選為國民法官、備位國民法官,參與審理程序時,一日將有3000元日費,及交通費,給予您實質的薪水補貼。非常期待您的參與,因為您的參與,司法將變得更好。

三、我可不可請法院代為自我申告?

原則上,自我申告調查表要本人填載。例外:

一、獨居、行動不便且不識字?

您可以委請里長、社工、親友的協助填寫。

二、住在外地,無法收到紙本信函?

您可以請家人代為轉交、傳真給您,也可以請家人拍攝通知書上的QR CODE給您上網填寫。

 

更多的Q&A請參考司法院網站https://www.judicial.gov.tw/tw/lp-1654-1-xCat-36.html

 

  • 發布日期:111-12-20
  • 更新日期:111-12-23
  • 發布單位:臺灣嘉義地方法院國民法官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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