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臺灣嘉義地方法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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臺灣嘉義地方法院受理112年度國審重訴字第1號殺害直系血親尊親屬案件新聞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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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臺灣嘉義地方檢察署檢察官於日前起訴本院首件國民參與審判案件後,於今日另就盧姓被告涉犯刑法第272條、第271條第1項之殺害直系血親尊親屬案件提起公訴,並將被告移審本院。依國民法官法第5條第1項第2款規定,本案屬於故意犯罪因而發生死亡結果之情形,應行國民參與審判。
二、上開案件於今日繫屬後,分為112年度國審重訴字第1號案件。依據本院刑事案件分案作業規定,本案部分由國民法官專庭成員進行輪分。今日經抽籤分案結果,由國民法官專庭即刑事第五庭負責審理,合議庭成員為張志偉審判長、陳盈螢法官(陪席法官)、鄭諺霓法官(受命法官)。未來本院將依國民法官法及刑事訴訟法之相關規定進行審理。
三、另被告於偵查中在押,經移審後,分為112年度國審強處字第2號案件。本案之強制處分事項,依上開分案作業規定及刑事庭會議決議,經抽籤分由非國民法官專庭之刑事第一庭負責處理,合議庭成員為王慧娟審判長、林家賢法官(陪席法官)、王品惠法官(受命法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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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臺灣嘉義地方法院受理112年度國審重訴字第1號殺害直系血親尊親屬案件新聞稿pdf
  • 發布日期:112-09-07
  • 更新日期:112-09-07
  • 發布單位:臺灣嘉義地方法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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