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臺灣嘉義地方法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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臺灣嘉義地方法院邀同轄區各地政機關召開聯繫會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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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院辦理不動產糾紛相關事件,例如不動產分割、確認經界、拆屋還地等訴訟,審理中多有賴地政機關協助指界及測量,甚至裁判確定後,尤需地政機關辦理相關登記,始能順利確定私權及解決紛爭,故於法院之審理或執行程序中,地政機關無論是扮演鑑定人或協力第三人的角色,均至關重要。

為期審判業務及強制執行程序進展更為順利,本院昨日(24)邀集嘉義縣、市政府地政處及轄區內各地政事務所,偕同院內庭長、法官及司法事務官,召開「法院囑託不動產測量及登記事項聯繫會議」,並由陳弘能院長代表法院歡迎與會人員,陳院長表示針對物權的變動,我國法採公示公信原則,縱使物權登記與實際權利內容不符,法律也對信賴登記之人加以保護,可見土地登記制度在我國具有偌大法律效力,影響人民權益深遠,有賴相關單位共同努力,打造更精緻且可靠的審查程序,以健全公示公信制度。會議接續由周俞宏庭長主持,跨機關研商民事審判及強制執行中關於不動產測量及登記事宜,以期透過雙向交流,優化審理中各項測量及鑑定程序,俾使法院確定裁判獲得有效執行。

聯繫會議中與會代表就各項議題均踴躍發言,分別提出法律上意見及實務作法供參考,並就多項議案達成具體共識,諸如針對法院囑託之土地複丈或建物測量案件訂定合理作業時間;對於不符建築基地法定空地分割辦法第3、4條規定之確定判決或和解、調解筆錄,如何辦理登記及保留建號註記;經鄉鎮市公所通知塗銷之耕地三七五租約,於土地登記謄本上之塗銷記載方式;又辦理建物測量時,除以地號特定建物所在位置外,亦得輔以門牌號碼或稅籍牌號特定建物。

對於前述各項共識與會單位均允諾依照會議結論辦理,並期望透過強化機關間橫向聯繫及合作,節省公文往返時間及人力資源,更完善落實法院囑託之相關測量及登記事項,確保案件關係人及民眾權益。

  • 發布日期:113-01-25
  • 更新日期:113-01-25
  • 發布單位:臺灣嘉義地方法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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