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臺灣嘉義地方法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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國外民事公示送達臺灣嘉義地方法院111年度司執字第5985號盧明賢之111年8月2日拍賣通知1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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臺灣嘉義地方法院公告
發文日期:中華民國111年5月25日
發文字號:嘉院傑111司執誠字第5985號
主旨:公示送達應受送達人共有人盧明賢之111年8月2日拍賣通知1件。
依據:強制執行法第30條之1準用民事訴訟法第149條第1項第3款。
公告事項:
  一、本院111年度司執字第5985號債權人遠信國際資融股份有限公司等與債務人盧明輝間債務執行強制執行事件,經本院准許對旨揭當事人公示送達,如旨揭文書現由本書記官保管,應受送達人得隨時來院領取。
  二、應送達旨揭文書如附件。
中  華  民  國  111  年  5   月  25  日
民事執行處誠股書記官邱法儒

  • 發布日期:111-05-25
  • 更新日期:111-05-25
  • 發布單位:臺灣嘉義地方法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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