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臺灣嘉義地方法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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國外民事公示送達臺灣嘉義地方法院111年度調字第129號侯黃肅子之起訴狀繕本、調解期日通知書、現場履勘函各一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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臺灣嘉義地方法院國外公示送達公告
中華民國111年9月20日
嘉院傑民明111調字第129號

主    旨:公示送達被告侯黃肅子(黃天榮之繼承人)之起訴狀繕本、調解期日通知書、現場履勘函各1件。
依  據:民事訴訟法第149條、第150條、第151條、第152條。
公告事項:
      一、本件係111年度調字第129號分割共有物事件。
      二、應送達之起訴狀繕本、調解期日通知書及現場履勘函,現由本院書記官保管,被告得隨時來院領取。
      三、通知書係通知本件於中華民國111年9月29日15時5分,在本院第10法庭進行調解;並於中華民國111年10月21日上午10時40分,在現場進行履勘。
      四、被告應按時到場。
 

  • 發布日期:111-09-21
  • 更新日期:111-09-21
  • 發布單位:臺灣嘉義地方法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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