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臺灣嘉義地方法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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國外民事公示送達臺灣嘉義地方法院111年度訴字第336號莊佐雅(即莊藏之繼承人)之函、民事擬分割方案陳報狀繕本各一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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臺灣嘉義地方法院國外公示送達公告
發文日期:中華民國111年9月23日
發文字號:嘉院傑民慈111訴字第336號
主       旨:公示送達本院111年度訴字第336號分割共有物事件之函、民事擬分割方案陳報狀繕本各一件。
依  據:民事訴訟法第150條及第151條、第152條。
公告事項:
一、應送達於被告莊佐雅(即莊藏之繼承人)之函、民事擬分割方案陳報狀繕本,現由書記官保管,被告得隨時來院領取。
二、該函之主旨如後:
       請依說明二所示,就系爭土地繪製分割複丈成果圖10份,惠復。
三、上開公告,自黏貼本院公告處之翌日起,發生效力。
書記官  黃怡禎
股別:慈股

  • 發布日期:111-09-26
  • 更新日期:111-09-26
  • 發布單位:臺灣嘉義地方法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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