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臺灣嘉義地方法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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國外民事公示送達臺灣嘉義地方法院109年度訴字第266號陳培傑、鄧鼎泰、陳秀鶴之判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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臺灣嘉義地方法院國外公示送達公告(稿)
發文日期:中華民國111年9月29日
發文字號:嘉院傑民天109訴字第266號
主    旨:公示送達本院109年度訴字第266號返還不當得利事件之判決正本一件。
依  據:民事訴訟法第150條及第151條、第152條。
公告事項:
一、應送達於被告陳培傑、被告鄧鼎泰、被告陳秀鶴之判決正
本,現由書記官保管,被告得隨時來院領取,其主文如后:
    原告之訴及假執行的聲請均駁回。
    訴訟費用由原告負擔。
二、上開公告,自黏貼本院公告處之翌日起,發生效力。
 

  • 發布日期:111-09-30
  • 更新日期:111-09-30
  • 發布單位:臺灣嘉義地方法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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