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臺灣嘉義地方法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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國內、國外民事公示送達臺灣嘉義地方法院110年度司執字第30694號涂宇即涂光夫之繼承人、涂宇之法定代理人涂友程、涂宇之法定代理人李冰冰之拍賣通知1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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發文日期:中華民國111年10月13日
發文字號:嘉院傑110司執利字第30694號
主旨:公示送達應受送達人涂宇即涂光夫之繼承人、涂宇之法定代理人涂友程、涂宇之法定代理人李冰冰之拍賣通知1件。
依據:強制執行法第30條之1準用民事訴訟法第149條第1項。
公告事項:
  一、本院110年度司執字第30694號債權人李鍾濱與債務人廖宣儒即涂光夫之繼承人、涂辰璐即涂光夫之繼承人、涂悅即涂光夫之繼承人、涂宇即涂光夫之繼承人間拍賣抵押物強制執行事件,經本院准許對旨揭當事人公示送達,如旨揭文書現由本書記官保管,應受送達人得隨時來院領取。
  二、應送達旨揭文書如附件。
中  華  民  國  111  年  10  月  13  日
民事執行處利股書記官李宗軒

  • 發布日期:111-10-13
  • 更新日期:111-10-13
  • 發布單位:臺灣嘉義地方法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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