按 Enter 到主內容區
:::

臺灣嘉義地方法院

:::

國內、國外刑事公示送達臺灣嘉義地方法院111年度毒聲字第241號RENOSA ROWEL GALERA(羅威)之裁定正本

字型大小:


臺灣嘉義地方法院公示送達公告
發文日期:中華民國111年10月17日
發文字號:嘉院傑刑勇111毒聲241字第1110012615號
主旨:公示送達應送達被告RENOSA ROWEL GALERA(羅威)之裁定一件。
依據:刑事訴訟法第59條第1款、第60條、第62條,民事訴訟法第151條第1項。
公告事項:
      一、本件是111年度毒聲字第241號被告RENOSA ROWEL GALERA等觀察、勒戒案件。
      二、應送達之訴訟文書,現由本院書記官保管,應受送達人得隨時至本院領取。
      三、本公示送達自公告之日起30日發生效力。
      四、裁判主文:RENOSA ROWEL GALERA施用第二級毒品,令入勒戒處所觀察、勒戒,其期間不得逾貳月。


中  華  民  國  111  年  10  月  14  日

股       別:勇股


書記官  連彩婷
 

  • 發布日期:111-10-17
  • 更新日期:111-10-17
  • 發布單位:臺灣嘉義地方法院
回頁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