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臺灣嘉義地方法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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國外民事公示送達臺灣嘉義地方法院110年度司執字第49090號賴玉婷即陳雪娟即陳春木即陳黃秀亂即黃炎之繼承人、范貴友即范黃清雲即黃金蟬之繼承人之不動產優先承買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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臺灣嘉義地方法院公告
發文日期:中華民國111年11月28日
發文字號:嘉院傑110司執誠字第49090號
主旨:公示送達應受送達人賴玉婷即陳雪娟即陳春木即陳黃秀亂即黃炎之繼承人、范貴友即范黃清雲即黃金蟬之繼承人之不動產優先承買通知1件。
依據:強制執行法第30條之1準用民事訴訟法第149條第1項第3款。
公告事項:
  一、本院110年度司執字第49090號債權人中國信託商業銀行股份有限公司等與債務人黃素裕即黃東茂之繼承人、黃素珍即黃東茂之繼承人、黃素秋即黃東茂之繼承人間票款執行強制執行事件,經本院准許對旨揭當事人公示送達,如旨揭文書現由本書記官保管,應受送達人得隨時來院領取。
  二、應送達旨揭文書如附件。
中  華  民  國  111  年  11  月  28  日
民事執行處誠股書記官邱法儒

  • 發布日期:111-11-28
  • 更新日期:111-11-28
  • 發布單位:臺灣嘉義地方法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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