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臺灣嘉義地方法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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國外民事公示送達臺灣嘉義地方法院111年度訴字第645號蕭美伶(即蕭添進之繼承人)之民事起訴狀繕本、111.12.9現場履勘通知函各一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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臺灣嘉義地方法院國外公示送達公告
中華民國111年12月7日
嘉院傑民明111訴字第645號

主    旨:公示送達被告蕭美伶(即蕭添進之繼承人)之民事起訴狀繕本、及111年12月9日現場履勘通知函各1件。
依  據:民事訴訟法第149條、第150條、第151條、第152條。
公告事項:
      一、本件係111年度訴字第645號分割共有物事件。
      二、應送達之民事起訴狀繕本及111年12月9日現場履勘通知函,現由本院書記官保管,被告蕭美伶(即蕭添進之繼承人)得隨時來院領取。
      三、通知書係通知本件於中華民國111年12月9日,進行現場勘。
      四、被告蕭美伶(即蕭添進之繼承人)應按時到場。
 

  • 發布日期:111-12-09
  • 更新日期:111-12-09
  • 發布單位:臺灣嘉義地方法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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