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臺灣嘉義地方法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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國外民事公示送達臺灣嘉義地方法院111年度訴字第336號莊佐雅(即莊藏之繼承人)之言詞辯論期日通知書共5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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臺灣嘉義地方法院國外公示送達公告
中華民國111年12月8日
嘉院傑民慈111訴字第336號


主  旨:公示送達被告莊佐雅(即莊藏之繼承人)之言詞辯論期日通知書共5件。
依  據:民事訴訟法第150條、第151條、第152條。
公告事項:
一、本件係111年度訴字第336號分割共有物事件。
二、應送達之言詞辯論期日通知書,現由本院書記官保管,被告莊佐雅(即莊藏之繼承人)得隨時來院領取。
三、通知書各係通知本件分別定於中華民國112年1月4日上午9時30分,在本院第九法庭行言詞辯論程序、中華民國112年2月22日上午9時30分,在本院第九法庭行言詞辯論程 序、中華民國112年3月29日上午9時30分,在本院第九法庭行言詞辯論程序、中華民國112年5月10日上午9時30分,在本院第九法庭行言詞辯論程序及中華民國112年6月21日上午9時30分,在本院第九法庭行言詞辯論程序。
 四、被告莊佐雅(即莊藏之繼承人)應按時到場。

書記官 黃怡禎

股別:慈股
 

  • 發布日期:111-12-12
  • 更新日期:111-12-12
  • 發布單位:臺灣嘉義地方法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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