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國外民事公示送達臺灣嘉義地方法院111年度調字第135號相對人張家銓、相對人楊月娥(Dương Nguyệt Nga)、相對人黃培誠之111年12月20日函、起訴狀繕本、111年10月18日民事撤回暨追加被告狀繕本
臺灣嘉義地方法院國外公示送達公告
中華民國111年12月22日
嘉院傑民午111調字第135號
主 旨:公示送達相對人張家銓、相對人楊月娥(Dương Nguyệt Nga)、相對人黃培誠之111年12月20日函、起訴狀繕本、111年10月18日民事撤回暨追加被告狀繕本各1件。
依 據:民事訴訟法第149條、第151條、第152條。
公告事項:
一、本件係111年度調字第135號分割共有物事件。
二、應送達之111年12月20日函、起訴狀繕本、111年10月18日民事撤回暨追加被告狀繕本,現由本院書記官保管,相對人張家銓、相對人楊月娥(Dương Nguyệt Nga)、相對人黃培誠得隨時來院領取。
書記官 吳佩芬
- 發布日期:111-12-26
- 更新日期:111-12-26
- 發布單位:臺灣嘉義地方法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