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臺灣嘉義地方法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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國外民事公示送達臺灣嘉義地方法院110年度司執字第43796號張冰冰即張氷氷、張冷冷、王崇仁、王小琳、郭振龍、郭富農、郭香戀、凃春梅即凃夜飛即凃陳惜即陳財旺之繼承人、洪素燕即蘇秀政即蘇明安即蘇竭之繼承人、蘇玨綸即蘇秀政即蘇明安即蘇竭之繼承人、 蘇怡慧即蘇秀政即蘇明安即蘇竭之繼承人、蘇秀琴即蘇興旺即蘇竭之繼承人、蔡有庠即蘇秀雲即蘇興旺即蘇竭之繼承人、蕭淑珍即蕭蘇木企即蘇竭之繼承人之不動產優先承買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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臺灣嘉義地方法院公告
發文日期:中華民國112年2月4日
發文字號:嘉院傑110司執誠字第43796號
主旨:公示送達應受送達人張冰冰即張氷氷、張冷冷、王崇仁、王小琳、郭振龍、郭富農、郭香戀、凃春梅即凃夜飛即凃陳惜即陳財旺之繼承人、洪素燕即蘇秀政即蘇明安即蘇竭之繼承人、蘇玨綸即蘇秀政即蘇明安即蘇竭之繼承人、 蘇怡慧即蘇秀政即蘇明安即蘇竭之繼承人、蘇秀琴即蘇興旺即蘇竭之繼承人、蔡有庠即蘇秀雲即蘇興旺即蘇竭之繼承人、蕭淑珍即蕭蘇木企即蘇竭之繼承人之不動產優先承買通知1件。
依據:強制執行法第30條之1準用民事訴訟法第149條第1項第3款。
公告事項:
  一、本院110年度司執字第43796號債權人中國信託商業銀行股份有限公司等與債務人余景登律師即郭龍璋遺產管理人間債務執行強制執行事件,經本院准許對旨揭當事人公示送達,如旨揭文書現由本書記官保管,應受送達人得隨時來院領取。
  二、應送達旨揭文書如附件。
中  華  民  國  112  年  2   月  4   日
民事執行處誠股書記官邱法儒

  • 發布日期:112-02-04
  • 更新日期:112-02-04
  • 發布單位:臺灣嘉義地方法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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