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臺灣嘉義地方法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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國內、國外民事公示送達臺灣嘉義地方法院111年度司執順字第54572號張永松(歿)及其繼承人、張榮晋之拍賣通知1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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臺灣嘉義地方法院公告
發文日期:中華民國112年3月6日
發文字號:嘉院傑111司執順字第54572號
主旨:公示送達應受送達人張永松(歿)及其繼承人、張榮晋(出境)之拍賣通知1件。
依據:強制執行法第30條之1準用民事訴訟法第149條第1項。
公告事項:
  一、本院111年度司執字第54572號債權人台新國際商業銀行股份有限公司與債務人林文欽間債務執行強制執行事件,經本院准許對旨揭當事人公示送達,如旨揭文書現由本書記官保管,應受送達人得隨時來院領取。
中  華  民  國  112  年  3   月  6   日
民事執行處順股書記官蕭惟瀞
 

  • 發布日期:112-03-07
  • 更新日期:112-03-07
  • 發布單位:臺灣嘉義地方法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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