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國內、國外民事公示送達臺灣嘉義地方法院111年度司執簡字第22027號葉佩琦即葉白櫻之公告3個月拍賣通知
臺灣嘉義地方法院公告
發文日期:中華民國112年3月22日
發文字號:嘉院傑111司執簡字第22027號
主旨:公示送達應受送達人葉佩琦即葉白櫻之公告3個月拍賣通知1件。
依據:強制執行法第30條之1準用民事訴訟法第150條。
公告事項:本院111年度司執字第22027號債權人台新國際商業銀行股份有限公司等與債務人葉佩琦即葉白櫻間債務執行強制執行事件,經本院准許對旨揭當事人公示送達,如旨揭文書現由本書記官保管,應受送達人得隨時來院領取。
中 華 民 國 112 年 3 月 22 日
民事執行處簡股書記官江靜盈
- 發布日期:112-03-22
- 更新日期:112-03-22
- 發布單位:臺灣嘉義地方法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