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臺灣嘉義地方法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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國內、國外民事公示送達臺灣嘉義地方法院112年度司執字第11203號謝妮芷之執行命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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臺灣嘉義地方法院公告
發文日期:中華民國112年4月7日
發文字號:嘉院傑112司執速字第11203號
主旨:公示送達應受送達人謝妮芷之執行命令1件。
依據:強制執行法第30條之1準用民事訴訟法第149條第1項
公告事項:
  一、本院112年度司執字第11203號債權人晨旭企業管理顧問股份有限公司與債務人謝妮芷間債務執行強制執行事件,經本院准許對旨揭當事人公示送達,如旨揭文書現由本書記官保管,應受送達人得隨時來院領取。
  二、應送達旨揭文書如附件。
中  華  民  國  112  年  4   月  7   日
民事執行處速股書記官馬嘉蓮
 

  • 發布日期:112-04-07
  • 更新日期:112-04-07
  • 發布單位:臺灣嘉義地方法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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