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臺灣嘉義地方法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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國外民事公示送達臺灣嘉義地方法院112年度訴字第81號被告蒙啓輝(MONG VAN NAM)之開庭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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臺灣嘉義地方法院國外公示送達公告
中華民國112年3月30日
嘉院傑民捷112訴字第81號

主    旨:公示送達被告蒙啓輝(MONG VAN NAM)之起訴狀繕本及言詞辯論期日通知書各1件。
依  據:民事訴訟法第149條、第151條、第152條。
公告事項:
      一、本件係112年度訴字第81號損害賠償事件。
      二、應送達之起訴狀繕本及言詞辯論期日通知書,現由本院書記官保管,被告蒙啓輝(MONG VAN NAM)得隨時來院領取。
      三、通知書係通知本件於中華民國112年5月19日上午10時整,在本院第八法庭進行言詞辯論。
      四、被告蒙啓輝(MONG VAN NAM)應按時到場。
書記官 蘇春榕
 

  • 發布日期:112-04-09
  • 更新日期:112-04-09
  • 發布單位:臺灣嘉義地方法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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