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臺灣嘉義地方法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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國內、國外提存公示送達臺灣嘉義地方法院112年度取字第154號林嘉順之通知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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臺灣嘉義地方法院提存所公告
發文日期:中華民國112年5月4日
發文字號:(112)取字第154號
主旨:公示送達本院93年度存字第490號提存人林嘉順與受取權人陳碧鳳間擔保提存事件,提存物為本院民事執行處利股105年度司執字第27650號執行命令扣押收取,應送達提存人之領取情形通知函壹件,提存人得隨時向本所領取。
依據:提存法第27條、民事訴訟法第149條第1項第1款、第3款、第3項、第151條第1、2項。
主  任  陳  ○  ○
 

  • 發布日期:112-05-04
  • 更新日期:112-05-04
  • 發布單位:臺灣嘉義地方法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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