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臺灣嘉義地方法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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國外民事公示送達臺灣嘉義地方法院112年度調字第28號王金平之112年4月12日民事追加被告狀繕本、及112年5月4日函各1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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臺灣嘉義地方法院國外公示送達公告
中華民國112年5月8日
嘉院傑民慈112調字第28號

主      旨:公示送達相對人王金平之112年4月12日民事追加被告狀繕本、及112年5月4日函各1件。
依  據:民事訴訟法第149條、第150條、第151條、第152條。
公告事項:
          一、本件係112年度調字第28號分割共有物事件。
          二、應送達之112年4月12日民事追加被告狀繕本、及112年5月4日函,現由本院書記官保管,相對人王金平得隨時來院領取。
          三、上開公告,自黏貼本院公告處之日起;公告於法院網站者,自公告之日起經60日發生效力。
     

書記官 黃怡禎
股別:慈股

  • 發布日期:112-05-10
  • 更新日期:112-05-10
  • 發布單位:臺灣嘉義地方法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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